【圆明网】辽宁省新宾县68岁的法轮功学员孙静被非法关押四个多月,现在被抚顺顺城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晚,孙静被新宾县国保队长张立军等十多个警察从家中把她还有她丈夫李贵坤劫持到派出所。第二天,警察让家属出一千元钱给两人检查身体、做核酸检测。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晚七点左右,抚顺市新宾县国保队长张立军带领刑警、新宾镇派出所六辆车十多个人到孙静家,非法抄家、绑架,抢劫走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物品。
孙静与李贵坤被绑架到新宾镇派出所,两人在公安局非法关押了一宿。第二天警察让家属出一千元钱给两人检查身体、做核酸检测。下午,孙静被关入抚顺看守所,李贵坤被关进新宾县看守所。
李贵坤被关押8天后,取保候审回家。孙静被非法关押至今已四个多月。
孙静被绑架关押一周后,被新宾县国保构陷到抚顺顺城区检察院。检察院曾经把案卷退回新宾国保。国保人员到孙静家叫李贵坤配合他们核实材料签字,遭到李贵坤和儿子拒绝。之后,李贵坤被叫到顺城区检察院所谓“核实”。现今顺城区检察院非法把孙静起诉到顺城区法院。
孙静曾经遭两年冤狱迫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新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闯入到孙静家的煤场绑架、构陷;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她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遭新宾县法院非法庭审;十二月八日她再一次被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两年,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于十二月六日出狱回家。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中午,新宾县国保大队人员到孙静家骚扰,预谋迫害,当时孙静不在家,迫害没有得逞。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借“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
直接参与迫害孙静相关责任人:
抚顺顺城区检察院
公诉人王超,电话:024-57496349
抚顺顺城区法院
法官纪静,电话:18941369030
新宾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张立军,手机:13704932270,单位电话:55080216
指导员肇恒铭:1384233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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